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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与台州边防检查站签订国际航行船舶监督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www.zjport.gov.cn  编辑时间:2013-09-26  来源:浙江省口岸协会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在台州海域航行和港口停泊期间的监管工作,共同督促国际航行船舶遵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我国国际航行船舶保安规则、出入境管理及边防检查法律法规,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立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的要求,9月16日,台州海事局王军局长、郦海勤副局长一行赴台州边防检查站,并与之签署了国际航行船舶监督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签字仪式上,王军局长代表台州海事局与台州边防检查站潘旭臣站长签订了国际航行船舶监督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按照备忘录内容,双方明确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台州边防检查站向台州海事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等信息,台州海事局向台州边防检查站提供国际航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海图数据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数据,国际航行重点跟踪船舶等信息。二是建立互助合作机制,加强双方业务技术团队合作,开展国际航行船舶检查互相通报,开展业务互培互训、技术交流,台州海事局提供AIS和VTS系统应用培训支持,台州边防检查站提供识别伪假出入境证件培训支持。三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双方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停靠在台州口岸海门港区和锚地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检查,落实国际航行船舶保安措施,确保其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及边防检查法律法规。

随后,双方开展了广泛的探讨交流。王军局长指出,希望双方以签订此次合作备忘录为契机,认真落实合作协议的各项内容,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实现信息共事、工作互动、合作共赢,优化执法环境,努力使协作向着更新更好的方向不断发展。同时王军局长还表示,希望双方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多方位沟通,开展文化阵地建设、半军事化管理等方面的交流,相互探讨各自在文化建设中的方式方法和取得的成果,进一步促进双方和谐、健康、稳步发展。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有效实现口岸单位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监管信息共享,能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台州口岸核心竞争力,对进一步提高台州口岸监管水平,维护台州口岸安全和海上安全形势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