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新政变化 制定应对策略
2012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以上两项重要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已经全面升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8月1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9月27日,海关总署密集出台了16项配套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其中取消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及海关监管手续费三项收费等举措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文件的相继颁布,进出口企业如何迅速掌握和应对变化显得极其重要。11月19至20日,浙江电子口岸应广大企业要求在金华举办了“2012出口退税新政、货物贸易管理制度改革、海关关务热点培训会”,为期两天的培训会吸引75家企业,共157人参会。本次培训会更好地引导和帮助企业熟悉货物贸易外汇改革的相关管理规定、深入了解海关单证实务与风险规避技巧以及加强出口退税管理。
讲师与企业交流
企业认真笔记